一、城市基本情況
深圳是中國南部海濱城市,毗鄰香港,位于北回歸線以南,東經113°46′至114°37′,北緯22°24′至22°52′。地處廣東省南部,珠江口東岸,東臨大亞灣和大鵬灣;西瀕珠江口和伶仃洋;南邊深圳河與香港相連;北部與東莞、惠州兩城市接壤。深圳市土地總面積為1997.47km2。深汕特別合作區于2018年12月16日正式納入深圳管理。本年統計數據部分含深汕特別合作區數據。
全市境內流域面積大于1km2的河流共有362條。深圳市境內河流310條,分屬珠江、東江、粵東沿海水系;地勢為東南高,西北低,主要山脈走向從東到西,貫穿中部,成為主要河流發源地和分水嶺;受地形地貌影響,深圳市小河溝多,分布廣,干流短,河流徑流量小。深汕特別合作區河流52條,分屬赤石河流域、小漠、鲘門水系;深汕特別合作區背山面海,山地、丘陵廣布,地勢北高南低,河流自北向南流向,匯入紅海灣。
深圳屬亞熱帶季風性氣候,多年平均降雨量1830mm,多年平均水資源總量為20.51億m3。2018年(不含深汕)降水量為2090.96mm,深汕特別合作區降水量為2318.27mm,水資源總量為29.11億m3,當年年末常住人口1302.66萬人,人均水資源占有量為223.45m3。
2018年全市實現地區生產總值24221.98億元,萬元GDP用水量為8.55m3。全市實現工業增加值9961.95億元,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為5.28m3。
二、水務機構設置
深圳市水務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水行政事務的工作部門,主要職能為:負責全市水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防洪排澇、供水、節水、排水、水土保持、水污染防治、再生水利用、海水利用等,指導區(新區)水務工作,負責全市水務企業的行業管理。2019年3月8日,深圳市水務局機關(含市水污染治理指揮部辦公室)經改革后設12個處室,管理2個行政單位,15個事業單位。
三、城市水源
(一)水資源情況
(未含深汕)深圳市水資源主要來源于天然降水,2018年全市降水量2090.96mm,比多年平均降水量(1830mm)增加260.96mm。全市水資源總量為22.64億m3,比多年平均水資源量(20.51億m3)增加2.13億m3。其中地下水資源量為4.89億m3,比多年平均地下水資源量(5.65億m3)減少0.76億m3。
(二)水庫情況
至2018年底,全市共有蓄水工程189座(其中大型水庫2座,中型水庫14座,小(1)型水庫67座,小(2)型水庫106座),總控制集雨面積637.84km2,總庫容9.93億m3。
(三)境外引水情況
(未含深汕)至2018年底,全市境外水由東深供水工程和東江水源工程供給,其中,東深供水工程輸水線路全長68km,年供水能力24.23億m3/年,分配給深圳的供水量8.73億m3;東江水源工程輸水線路全長106km,全部向深圳供水,年供水能力7.20億m3/年。
2018年,全市境外引水量為17.39億m3,較2017年增加1.06億m3。
四、供水情況
(一)水資源供應情況
2018年,全市原水供應量達到20.72億m3;海水利用量達到114.08億m3。
(二)自來水供應情況
至2018年底,全市共有供水企業22家,街道級以上自來水廠51座,設計供水能力703.2萬m3/d,主要供水企業全年供水總量17.95億m3,日平均供水量491.7萬m3/d。
(三)供水水庫供蓄水情況
2018年共有38座水庫(其中大型1座,中型11座,小(1)型25座,小(2)型1座)參與城市供水。參與供水水庫年末蓄水總量為19044.53萬m3。
五、用水情況
2018年,全市用水量達到20.72億m3,其中,城市居民生活用水7.64億m3,工業用水4.89億m3,公共用水5.91億m3,農業用水0.95億m3,生態環境用水1.32億m3。
六、排水情況
至2018年底,全市污水處理設施正式投入商業運營的有34座污水處理廠(設計規模579.5萬m3/d)、37處水質改善工程(設計規模151.52萬m3/d)、15處人工濕地(設計規模37.4萬m3/d)及6處快滲系統(設計規模6.8萬m3/d),污水處理設計總規模達到775.22萬m3/d;至2018年底,全市正常運行的污泥處理設施共有13座,設計處理能力4065t/d,實際處理能力約為4065t/d。
(未含深汕)2018年,全市污水處理廠實際處理污水總量為17.39億噸,污泥處理量約為106.69萬噸,污水處理率97.16%。與2017年相比,全市污水處理總量增加1.25億噸。
(未含深汕)至2018年底,全市錄入排水GIS系統納入設施管理的市政排水管網設施如下:排水管渠總長15992.02km,其中雨水管(渠)總長7904.27km,污水管(渠)總長6506.03km,截流、合流、混流管渠總長1581.72km;市政排水泵站86座,其中污水泵站81座,雨污合建泵站5座。
七、城市防洪
(一)河道情況
按深圳市地域范圍統計,集雨面積大于1km2的河流共計362條,其中獨立河流107條,一級支流127條,二、三級支流128條。河流總集雨面積2330.68 km2,河流總長度為1249.33km。(未含深汕)截至2018年底,已達規劃整治標準的河道長度為829km,防洪達標率為82.9%。
(二)堤防情況
截至2018年底,深圳市海堤主要包括東部海堤、西部海堤和深汕特別合作區海堤,共計31段(含9段規劃海堤),總長85.79km(規劃海堤25.75km)。
(三)水閘
至2018年底,全市共建有水閘214座,包括規模以上(過閘流量5m3/s及以上)水閘163座,規模以下(過閘流量1m3/s(含1m3/s)至5m3/s之間)水閘51座。
(四)泵站
至2018年底,全市總有排澇泵站142座,(以下數據未含深汕)總裝機流量919.36m3/s。全市所有泵站中,規模以上(裝機流量1m3/s及以上或裝機功率50kW及以上)泵站115座,總裝機流量為910.12m3/s;規模以下(裝機流量1m3/s以下且裝機功率50kW以下)泵站24座,總裝機流量9.24m3/s。
八、水土保持工作情況
(未含深汕)至2018年底,全市水土流失面積為25.69km2。其中,生產建設項目18.89km2,裸露山體缺口1.56km2,棄土棄渣區0.03km2,陡坡種果區2.87km2,其他因素2.34km2。
九、城市水價
(未含深汕)2018年,深圳市原水價格收費標準按照《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深圳市水務局關于調整我市原水價格的通知》(深發改〔2017〕900號)規定執行;水資源費征收標準按照《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水利廳關于調整水資源費征收標準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5〕847號)規定執行;自來水費征收按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及市水務局聯合發布的《關于完善自來水價格政策的通知》(深發改〔2017〕901號)規定執行。
十、黑臭水體治理情況
(未含深汕)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有150條(159段)建成區黑臭水體工程,其中137條(146段)主體工程已完工,13條(13段)主體工程未完工。
(未含深汕)2018年全市共建成8座分散污水處理設施,處理規模共計44.42萬t/d。
十一、海綿城市建設情況
(未含深汕)2018年全市完工海綿城市建設項目939個,新增海綿城市面積65.46k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