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基本情況
深圳是中國南部海濱城市,毗鄰香港,位于北回歸線以南,東經113°46′至114°37′,北緯22°24′至22°52′。地處廣東省南部,珠江口東岸,東臨大亞灣和大鵬灣;西瀕珠江口和伶仃洋;南邊深圳河與香港相連;北部與東莞、惠州兩城市接壤。深圳市土地總面積為1997.27km2。全市境內流域面積大于1km2的河流共有310條,分屬珠江、東江、粵東沿海水系。地勢為東南高,西北低,主要山脈走向從東到西,貫穿中部,成為主要河流發源地和分水嶺。受地形地貌影響,深圳市小河溝多,分布廣,干流短,河流徑流量小。
深圳屬亞熱帶季風性氣候,多年平均降雨量1830mm,多年平均水資源總量為20.51億m3。2017年總降雨量為1852.39mm,水資源總量為19.58億m3,當年年末常住人口1245.27萬人,人均水資源占有量為157.24m3。
2017年全市實現地區生產總值22391.08億元,萬元GDP用水量為9.01m3。全市實現工業增加值8663.76億元,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為5.62m3。
注:以上統計數據均未含深汕特別合作區
二、水務機構設置
深圳市水務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水行政事務的工作部門,主要職能為:負責全市水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防洪排澇、供水、節水、排水、水土保持、水污染防治、再生水利用、海水利用等,指導區(新區)水務工作,負責全市水務企業的行業管理。局機關(含市治水提質辦)設10個處室,管理3個行政管理類事業單位,1個行政執法機構,15個事業單位。
三、城市水源
(一)水資源情況
深圳市水資源主要來源于天然降水,2017年全市降水量1852.39mm,比多年平均降水量(1830mm)增加22.39mm。全市水資源總量為19.58億m3,比多年平均水資源量(20.51億m3)減少0.93億m3。其中地下水資源量為4.23億m3,比多年平均地下水資源量(5.65億m3)減少1.42億m3。
(二)水庫情況
至2017年底,全市共有蓄水工程161座(其中大型水庫2座,中型水庫14座,小(1)型水庫61座,小(2)型水庫84座),總控制集雨面積580.62km2,總庫容9.5億m3。
(三)境外引水情況
至2017年底,全市建有東深、東部(一期、二期)兩大境外引水工程,總長186.4km;已建及在建各級輸配水支線17條。
深圳市東江境外引水工程設計規模為15.93億m3/年。其中,東深供水工程對深圳引水設計規模為8.73億m3/年,東部供水水源工程引水設計規模為7.20億m3/年。
2017年,全市境外引水量為16.33億m3,較2016年增加1.37億m3。
四、供水情況
(一)水資源供應情況
2017年,全市原水供應量達到20.16億m3,較2016年增加0.23億m3;海水利用量達到121.64億m3,較2016年增加3.48億m3。
(二)自來水供應情況
至2017年底,全市共有供水企業21家,街道級以上自來水廠52座,設計供水能力709萬m3/d,全年供水總量17.49億m3,日平均供水量479萬m3/d。與2016年相比,供水總量增加0.48億m3。
(三)供水水庫供蓄水情況
2017年共有44座水庫(其中大型1座,中型11座,小(1)型26座,小(2)型6座)參與城市供水。參與供水水庫年末蓄水總量為17310.93萬m3。
五、用水情況
2017年,全市用水量達到20.16億m3,其中,城市居民生活用水7.28億m3,工業用水4.87億m3,公共用水5.93億m3,農業用水0.78億m3,生態環境用水1.30億m3。與2016年相比,全市用水量增加0.23億m3,其中,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增加0.08億m3,工業用水減少0.14億m3,城市公共用水增加0.13億m3,農業用水減少0.02億m3,生態環境用水增加0.18億m3。
六、排水情況
至2017年底,全市污水處理設施正式投入商業運營的有32座污水處理廠(設計規模519.5萬m3/d)、25處水質改善工程(設計規模114.77萬m3/d)、8處人工濕地(設計規模21萬m3/d)及6處快滲系統(設計規模6.8萬m3/d),污水處理設計總規模達到662.07萬m3/d;至2017年底,全市正常運行的污泥處理設施共有7座,設計處理能力2355t/d,實際處理能力約為2355t/d。
2017年,全市污水處理廠實際處理污水總量為16.14億噸,污泥處理量約為94.31萬噸,污水處理率96.81%。與2016 年相比,全市污水處理總量增加0.73億噸。
至2017年底,全市錄入排水GIS 系統納入設施管理的市政排水管網設施如下:排水管渠總長13815.37km,其中雨水管(渠)總長7001.25km,污水管(渠)總長5490.32m,合流管渠總長1092.54km,截流管渠總長231.28km;市政排水泵站83座,其中污水泵站76座,雨水泵站3座,雨污合建泵站4座。
七、城市防洪
(一)河道情況
按深圳市地域范圍統計,集雨面積大于1km2的河流共計310條,其中獨立河流98條,一級支流105條,二、三級支流107條。河流總集雨面積1904.91 km2,河流總長度為999.9km。截至2017年底,已達規劃整治標準的河道長度為650km,防洪達標率為65%。
(二)堤防情況
截至2017年底,深圳市海堤主要包括東部海堤和西部海堤,共計23段,總長72.41km。
(三)水閘
至2017年底,全市共建有水閘183座,包括規模以上(過閘流量5m3/s及以上)水閘132座,規模以下(過閘流量1m3/s(含1m3/s)至5m3/s之間)水閘51座。
(四)泵站
至2017年底,全市總有排澇泵站139座,總裝機流量919.36m3/s。全市所有泵站中,規模以上(裝機流量1m3/s及以上或裝機功率50kW及以上)泵站115座,總裝機流量為910.12m3/s;規模以下(裝機流量1m3/s以下且裝機功率50kW以下)泵站24座,總裝機流量9.24m3/s。
八、水土保持工作情況
至2017年底,全市水土流失面積為26.24km2。其中,生產建設項目17.99km2,裸露山體缺口1.91km2,棄土棄渣區0.47km2,陡坡種果區2.87km2,其他因素3.00km2。
九、城市水價
2017年,深圳市原水價格收費標準按照《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深圳市水務局關于調整我市原水價格的通知》(深發改〔2017〕900號)規定執行;水資源費征收標準按照《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水利廳關于調整水資源費征收標準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5〕847號)規定執行;自來水費征收按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及市水務局聯合發布的《關于完善自來水價格政策的通知》(深發改〔2017〕901號)規定執行。
十、黑臭水體治理情況
截至2017年底,全市36條(45段)建成區黑臭水體主體工程已全部完工,公眾滿意度均達到90%以上,初見成效。
2017年全市共建成21座分散污水處理設施,處理規模共計53.87萬t/d。
十一、海綿城市建設情況
2017年全市完工海綿城市建設項目422個,新增海綿城市面積39.14km2。